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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(转发)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12-28作者:丁俊祥点击数:

各教学、科研单位:

按照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,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,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。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,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,提升实验室安全整体水平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,严防麻痹松懈思想

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的主要阵地,是支撑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场所,覆盖学科范围广,参与学生人数多,实验教学任务量大,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,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。实验室安全工作,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,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始终紧绷神经,不能有丝毫松懈、半点马虎。要坚持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,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。

二、加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力度,强化安全风险管控

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,各学院和教学科研单位要按照全员、全程、全面的要求,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和标准中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内容,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方式,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。

三、层层压实责任,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

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,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健全统一领导、分工负责、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,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层层压实责任,务求取得实效,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:

1、建立科研实验项目风险评价机制,制订详细实验操作规程。开展实验时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按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;学生单人不得开展有危险性的科研实验,且需有教师现场指导;具有危险性的科研实验要有详细的应急预案,确保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。

2、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通过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,举一反三,对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。

3、有危险化学品、辐射、生物、机械、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、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实验场所,涉及剧毒品、病原微生物等高危场所,要有明确的警示标识;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要开展专项定期检查,核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,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,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等。

4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控。实验室有专用于存放试剂药品的空间,确保通风、隔热、避光;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;易泄漏、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;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,不叠放、配伍禁忌化学品不混存、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、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开口放置。实验场所不得存放过量金属钠、镁粉、PE粉等易燃易爆高能量危险品。

5、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、远离热源、避免暴晒,地面平整干燥;要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、防倒栏栅;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,有状态标识,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;可燃性气体与助燃气体不混放。

6、实验室要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,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存放,贴好标签;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,要独立包装,标签信息明确;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混放,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。

7、实验室改造工程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法规和规定,做好防火与疏散,预防化学危害和生物危害。

8、实验室搬迁应做好安全保障,特别是生化类实验室,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及危险气体,在搬运过程中应安全包装、小心运输,防止发生燃烧、爆炸、泄漏等安全事故,造成污染和危险。废弃不用的实验室,应对危险化学品或化学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,不得遗留。

四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,全力做好应急救援

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,按照精干、合成、高效的要求理顺相关部门职能,确保功能完备、人员到位、装备齐全、响应及时,时刻保持枕戈待旦、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。实验室发生事故时,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出击、科学施救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,同时及时报送信息,杜绝漏报、迟报和瞒报,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。



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

党政办公室

201812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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